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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5日讯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了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琼银罚决字〔2023〕9号)显示,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2.未落实加强特约商户管理的相关规定;3.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4.提供虚假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对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49万元,并处罚款18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琼银罚决字〔2023〕10号)显示,黎乃坚(时任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对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第一项、第二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对黎乃坚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据记者计算,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合计被罚没204.49万元。
据记者查询,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其大股东为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9.2%。
官网显示,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钱宝科技”)是一家从事融合支付业务的高科技金融服务的企业,提供银行卡收单、移动支付以及互联网支付解决方案。钱宝科技及其前身成立于2005年。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和“互联网支付”两项牌照。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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