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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事法院发布船员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天天亮点

来源:大众网    时间:2023-06-25 08:56:48

6月21日上午,青岛海事法院参加青岛自贸片区2023年“世界海员日”庆祝活动,在活动现场,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冬青通报了近三年船员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船员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三年来,青岛海事法院受理船员权益保护案件2131件,审结2101件,占总案件数的1/3。船员劳务合同以集体诉讼方式提起的约占3/4,对法院妥善迅速处理此类案件提出较高要求。

此次发布的船员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对民法典背景下生命健康权的理解适用、城乡赔偿标准统一等法律问题予以明确,对外派船员工资、船员带薪年休假等基本劳动权益予以保障,强调船员合法权益保护须在合理范围内行使,彰显法律温度的同时,也严守法律的尺度。事例分别介绍了石岛法庭“石岛渔港诉源治理长效机制”、日照法庭“安岚无漾”两个诉源治理特色品牌。

下一步,青岛海事法院将继续与航运主管部门、航运协会、保险机构等相关组织加强沟通联动,进一步创新机制、补齐短板,夯实船员权益保障的基础,促进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船员大国、航运大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为现代化海洋强省、海洋强国建设作出海事司法贡献。

新闻延伸:

多措并举全力保障船员合法权益

近年来,青岛海事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突出中心视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船员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努力用海事司法保障船员权益,帮助广大船员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发展“海上枫桥”诉源治理新路径

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在辖区诉讼服务最前沿作用,突出厚生境界,强化派出法庭职能,与辖区内涉海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等多元解纷力量密切配合,聘任特邀调解员驻庭调解,实现船员权益纠纷案件的一次性快速妥善解决,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及时高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现法律效果的同时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惠民的社会效果。推出“安岚无漾”“老船长调解室”等特色品牌,有效化解船员权益纠纷。

创新“互联网+”船舶扣押拍卖模式

青岛海事法院突出海洋意识,制定出台《扣押与拍卖船舶流程管理规范(试行)》,自主设计研发船舶扣押拍卖管理平台和指挥平台,定位追踪船舶,做到船舶扣押电子监控和安全维护有效监管,尤其当涉案船舶正在执行班轮运输、涉外运输任务、异地扣押等紧急场景下,能最大限度满足48小时内扣押的急迫需求。“互联网+”船舶扣押拍卖模式为审判赋能,做到一揽子解决海事司法涉船问题,实现了扣押监管过程透明高效、成本可控,有效降低看管费用,提高船舶溢价率,提升审判效率,确保快速、高效、优先支付船员工资,最大化地保护了船员的合法权益。

彰显海事司法人文关怀

青岛海事法院彰显中国气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致力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不仅切实保护船员合法权益,对船员需求也给予适当的服务与帮助,为遭遇船东弃船断供的船员提供生活必需品供给,争取赔偿、抚恤费用等,充分彰显了海事司法人文关怀。利比里亚籍“狮子”轮系列案件中,因船东宣布弃船,青岛海事法院对21名外籍船员积极展开人道主义援助,采取合理可行措施将外籍船员安全、高效遣返,为妥善处置全球性海员换班或遣返难题、帮助航运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中国方案”,彰显了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国际大国的担当和形象。在5名外派塞内加尔的中国船员诉青岛某水产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中,青岛海事法院积极回应船员的司法需求,更新审判理念,准确适用民法典,依法高效审理涉船员权益纠纷,保护船员生命健康权,维护了船员的合法权益。

拓宽船员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方式

青岛海事法院采取“送法进机关”“送法进企业”“送法进行业协会”“送法进港口码头”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律援助等司法服务活动,进行船员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升船员、船舶经营人、船舶所有人的法律意识。青岛海事法院还创新船员权益保障普法形式,开通“海法之声”栏目,采用“情景剧+法官普法”的方式让公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了解法律,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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