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资料图】
即: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认定标准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二、沧州市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2023年沧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镇低保450元/人/月,农村低保2800元/人/年。
三、低保家庭成员是指哪些人员?
申请低保家庭除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必须视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不得分开申请低保外,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无论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单独立户,均可不列入低保共同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一起申请。
下列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
1、现役义务兵;
2、脱离家庭,独立生活一年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
3、离家出走,失去联系一年以上人员;
4、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5、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四、申请低保时所说的家庭收入指什么?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12个月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它应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五、低保办理的流程有哪些?
申请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入户调查、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等信息网上核对、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第一次公示、乡镇审核上报、第二次公示、县级民政局审批、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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