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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3年8月1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当事方分隔深港两地;另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一方在中国浙江,另一方远在以色列。记者近日从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下称解纷中心)获悉,虽然两起纠纷的当事人分别在境内、境外,但他们之间的纠纷都通过该中心的调解员得到了解决。
2022年3月,深圳市民陈女士和香港某留学中介咨询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咨询公司为陈女士提供“香港研究生入学申请”服务。今年4月,咨询公司成功为陈女士申请到香港某大学的英文专业。然而,陈女士觉得自己英文水平不高,无法实现全英文学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咨询公司需全额退款。
由于陈女士和咨询公司在签订协议时,并未将取得中文专业的申请作为咨询公司需要履行的义务,所以该公司不同意陈女士的全额退款请求。双方几经交涉无果,陈女士准备起诉。这时,咨询公司找到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晓雪。作为解纷中心调解员的沈晓雪建议以调解的方式和谐高效解决此次纠纷。“如果诉讼解决,需要承担时间、金钱成本。特别是公司位于香港,可能面临更多的执行成本。”沈晓雪说。
陈女士的女儿刚上小学,她为照顾孩子,放弃事业当起全职妈妈。她希望到香港读研,通过学习的方式重新融入社会,走向职场。“我觉得这一点可以打动香港的咨询公司,就和公司方去谈。”沈晓雪说,咨询公司也体谅陈女士,愿意作出让步。最终,陈女士拿回了已缴纳的学费和20%的服务费。
解纷中心调解员、福田区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虹调解的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则跨越中国、以色列两国,经过3次视频会议才调解成功。朱虹说,跨境争议具有适用法律不明、交易结构复杂、争议主体多样、标的金额较大等特点,而调解就是谈怎么解决问题,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消除法律的壁垒。“诉讼是解决过去的问题。调解是向前看,解决未来的问题,把问题协商解决后尽快往下一步走。”
201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新加坡调解公约》,首次将调解在国际法上提升为与仲裁、诉讼地位同等的争议解决方式,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三驾马车之一。
2022年9月开始试运行的解纷中心由福田区政府联合深圳市中级法院牵头设立,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国际仲裁院参与建设,福田区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要负责运行。该中心构建起“纠纷调解+多元服务+一体协作+规则研究+人才支撑+宣传推广”的涉外涉港澳法律服务全过程生态圈,为国内外商事主体提供一站式、多元化法律服务,目前在册调解员256名,其中国际及港澳籍调解员46名。近一年时间内,该中心已受理调解案件226宗。
关于商事纠纷的化解,深圳也在持续发力。8月上旬,深圳连发3个工作方案,加快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其中,《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要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进域内外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提高涉企金融、知识产权、公司权益、涉外商事纠纷化解等复杂商事纠纷化解的专业性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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