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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智胜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智胜新锐股票”,A类基金份额代码:018728,C类基金份额代码:018729,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6月28日起公开发售,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3年7月5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23年7月6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末日确认比例”。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信息已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80%-9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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